指導:內政部
主辦:三立電視公司
協辦: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、財團法人天使心家族社會福利基金會、台灣好基金會。

凡中華民國國民者,或長期現居於中華民國之外國友人,無不良紀錄,品格堂正,其行善之優良事蹟足可接受全國表彰者。
一. 徵選方式
(1) 網路報名:6/1-8/31
(2) 內政部、慈善單位推薦:6/1-8/31
二. 由11名社會各界賢達及公正人士組成遴選成員
三. 評審方式
(1) 初選:由遴選委員,自所有人選當中選出20名進入複選。
(2) 複選:從20名複選當中,透過遴選委員的評鑑,選出最後十名2016 HERO@TAIWAN當選者。
台灣之光,在國際舞台獲獎,或透過醫療、善行表現人類無私大愛,為國爭光。
善行義舉,專注環保、教育、生態、偏鄉關懷、熱心公益、活化在地生命力。
英勇事蹟,緊急危難時刻,展現人性光輝、人溺己溺的捨己義行,默默奉獻的無名英雄。 (符合以上條件之個人或團體)

(1) 所有的提名資料內容必須正確完成。
(2) 所有的提名資料,為活動主辦單位所有,徵選後不退回。
(3) 活動主辦單位有權免費使用這些資料於活動宣傳及媒體報導。
(4) 活動主辦單位將會單獨接觸所有候選人,以便查證,並且保留與被提名人收集更多資料的權利,若經查證後有發現不實狀況,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被提名資格。並收回獎金與獎盃。
(5) 2016 HERO@TAIWAN,需經主辦單位進行私下訪查與採訪,最終名單,以主辦單位官方宣布為準。
(6) 評選結果,最後產生的2016 HERO@TAIWAN人選,如無法接受採訪與新聞報導、或無法出席頒獎典禮,將被酙酌取消2016 HERO@TAIWAN台灣真英雄資格。
(7) 若在活動期間受天災人禍不可抗力的因素阻礙,主辦單位有權取消所有的活動。
一. 時間:105年12月17日
二. 地點:三立電視台
三. 活動方式:
(1) 三立電視台製播2016 HERO@TAIWAN特別報導,透過媒體傳播宣傳之事蹟,樹立典範。
(2) 透過主辦、協辦單位的媒體報導,展現並弘揚2016 HERO@TAIWAN正面精神與力量。
(3) 頒獎典禮由主辦單位三立電視台舉辦,以2016 HERO@TAIWAN得獎者為主角,透過影視偶像明星的參與,表揚2016 HERO@TAIWAN,感染台灣真心的力量。
四. 獎勵:
(1) 2016 HERO@ TAIWAN 最終得獎者(10名) 贈獎座一座。
(2) 2016 HERO@ TAIWAN 最終得獎者(10名)贈獎金新台幣10萬元。